甘孜日報 2021年01月01日
本網(wǎng)訊 12月31日,州委副書記、州長肖友才主持召開十二屆州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送審稿)》。
州政府在康副州長、副廳級干部,州政府秘書長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當前全州已進入冬春森林草原高火險期,各級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特別是要全面貫徹12月31日州委常委會(擴大)會議精神,堅決強化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防字當頭、關口前移,嚴防死守、群防群治,以極端負責的態(tài)度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和國家生態(tài)安全。
會議強調,全州森林草原防火期調整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其中1月1日至5月31日為森林草原高火險期。各縣(市)要立即發(fā)布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從嚴管控一切野外用火。必須全面執(zhí)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落實屬地領導責任、部門監(jiān)管責任、聯(lián)防聯(lián)控責任,全面實行森林草原防滅火分級分片包干責任機制,嚴格落實州包縣(市)、縣包鄉(xiāng)(鎮(zhèn))、鄉(xiāng)(鎮(zhèn))包村、村包組、組包戶、戶包人、護林員包山“七包”責任制,全力封住山、管住人、看住火。各縣(市)要結合實際精準劃分防火區(qū)、確實防火等級,實行網(wǎng)格化管理,嚴禁一切違規(guī)野外用火。州、縣(市)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防火命令宣傳,做到家喻戶曉、眾所周知、人人知曉。各級公安(森林警察)、林草部門要密切配合,堅決依法嚴厲打擊違規(guī)用火違法犯罪行為,保持嚴查重處的震懾態(tài)勢。
州政協(xié)副主席、州扶貧開發(fā)局局長楊慶華,州政協(xié)副主席、州發(fā)改委主任陳天康參加會議,州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和州級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
記者 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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