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11月19日
本網訊 近年來,我州兩級檢察機關全力推進國家司法救助融入脫貧攻堅大局中,積極發(fā)揮國家司法救助在扶貧濟困中的積極作用,破解了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等突出問題。
通過構建司法機構多元救助體系,進一步創(chuàng)新模式、夯實基礎,開辟關懷特殊通道,堅持跟蹤回訪。我州率先在全省實現與同級扶貧移民局出臺國家司法救助與脫貧攻堅相銜接工作機制全覆蓋。在創(chuàng)新司法救助與脫貧攻堅融合模式中,開展了“司法救助送法治、扶持產業(yè)發(fā)展送技術”活動,不僅為救助對象聯系提供科技咨詢和解決技術難題,還落實了“標本兼治”要求,實現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牢樹了“扶貧必先扶智”理念。在了解到刑事犯罪帶給被害人及親屬的創(chuàng)傷可能會持續(xù)很長時間甚至終生時,全州兩級檢察院對被救助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積極開展回訪工作,及時了解被救助人身心恢復情況、生產生活現狀,如經核查,救助對象仍然存在其他困難,確有必要再次救助的,就協調相關單位將其納入其他社會救助范圍。
據了解,近年來我州兩級檢察院共為379名貧困刑事被害家庭發(fā)放司法救助金184.2萬元。其中,為未成年人和“事實孤兒”89人提供司法救助資金18萬元,幫助6名輟學兒童減免學雜費并重返校園。跟蹤回訪69名被救助人,向當地鄉(xiāng)、村、組干部了解被救助對象情況78人次,使群眾感受到司法關懷和檢察溫暖,實現司法救助法治的推進普及與精準扶貧相融合。
見習記者 德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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