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9年05月05日
明確禁獵區(qū)域、期限、對象和禁用工具
本網訊(王成棟)年內,我省將以縣(市、區(qū))為單位,劃定禁獵區(qū)域、禁獵期限、禁獵對象和狩獵禁用獵具“四條紅線”。這是記者近日從省林業(yè)和草原局獲悉的。
禁獵對象,以國家和省重點保護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以及國家和省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三有動物”)為主。禁獵區(qū)域,以禁獵動物的棲息地、分布區(qū)或過冬區(qū)、遷徙中轉站等為主,包括自然保護區(qū)、濕地公園、森林公園等各類保護地及其他珍稀動物分布區(qū)。禁獵期限,指以全省禁獵期為依據、結合自身實際確定各自的禁獵時間段。據了解,每年3-7月,是全省禁獵期。全省禁獵期內,除國家批準的狩獵場外,其余地區(qū)均不得從事狩獵活動。在非禁獵期,若從事狩獵,必須經相關部門核準,明確狩獵范圍、對象和工具。狩獵禁用獵具,主要包含氣槍、毒藥、炸藥等可能影響其他物種,或對物種自身棲息繁衍造成毀滅性破壞器材。
統計顯示,我省現有野生動物近1300種,其中國家一、二級保護動物145種,是全國野生動物種類分布最多的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