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網(wǎng) 2017年07月19日
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陽帆)7月18日,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扶貧移民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進一步明確和完善教育扶貧政策的通知》,明確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享受的特別資助政策、現(xiàn)行資助政策和基金救助政策。
《通知》明確將全省625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教育扶貧政策范圍,在2020年前入學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均可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教育扶貧政策,直至相應學業(yè)階段的學業(yè)結(jié)束。
特別資助政策方面,在51個民族自治縣(市)實施15年免費教育的同時,從2016年春季學期起,對其余縣(市、區(qū))2020年前入學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幼兒據(jù)實免除保教費(民辦幼兒園參照同類型公辦幼兒園標準執(zhí)行);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對全省2020年前入學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職學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標準發(fā)放生活補助,對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學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全日制本??茖W生給予每生每年4000元的補助(學費和生活費各2000元),直至相應學業(yè)階段的學業(yè)結(jié)束。
現(xiàn)行資助政策方面,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將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寄宿學生全部納入“一補”范疇補助生活費;按最高檔次為所有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不低于2000元),并據(jù)實免除學費(民辦學校參照同類型公辦學校標準執(zhí)行);將中等職業(yè)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優(yōu)先納入國家助學金享受范圍。
基金救助政策方面,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對享受國家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學政策(含免學雜費、助學金、生活補助、扶貧資助、助學貸款等)后仍存在與就學相關困難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可通過基金給予救助(具體辦理咨詢戶籍地縣級教育部門)。學前教育可對幼兒伙食費等進行救助,義務教育階段可對學生購置校服、文具、輔導資料、校內(nèi)伙食等費用進行救助,高中階段教育可對學生教輔資料、住宿、生活等費用進行救助,高等教育階段可對學生交通費、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進行救助。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扶貧部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為基礎,對應625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照脫貧不脫政策、脫貧不脫項目、脫貧不脫幫扶的要求,開展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摸底統(tǒng)計,及時建立人頭臺賬,定期更新信息,做到校校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名單、縣縣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數(shù)據(jù)庫,盡快開展查漏補遺工作,將之前應納未納入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全面納入政策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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