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chuàng) 2017年03月03日
本網訊(局辦)近期,州政府下發(fā)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2016年度縣(市)質量工作考核結果的批復》,原則同意了瀘定、稻城、鄉(xiāng)城、爐霍縣為A級地區(qū),其余14個縣(市)為B級地區(qū)。
此次考核工作是為深入推進質量強州建設,強化地方政府質量安全責任,提升全州質量總體水平而進行的綜合考評。
考核工作按照《甘孜州2016年度質量工作考核細則》,從質量目標、質量措施和否決項3個方面對全州18個縣(市)進行了客觀評價,各縣(市)質量工作整體情況良好,質量宏觀管理進一步完善,質量安全監(jiān)管進一步加強,質量發(fā)展基礎進一步夯實,全州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工程質量、產業(yè)質量和環(huán)境質量整體水平穩(wěn)中有升,質量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經州政府審定確認的考核結果將由州質量強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縣(市)、州委州政府目標督查辦逐一通報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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