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1年06月02日
本網(wǎng)訊 日前,丹巴縣東谷鎮(zhèn)派出所警務人員,在轄區(qū)內(nèi)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只野生動物腿部受傷,并將其帶回東谷派出所。
該鎮(zhèn)派出所教導員甲熱了解情況后,立即與該縣林草局野保辦聯(lián)系,希望該局能予以鑒定并救助。接到電話后丹巴縣林草局野保辦工作人員深入實地開展救助,確定救助的動物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斑羚。因斑羚覓食過程中腿部受傷,由于該縣缺乏野生動物救助中心,經(jīng)過工作人員簡單處理傷情后于當日將其送往雅安市碧峰峽動物救助中心。
近年來,丹巴縣林草局按照野生動物保護工作要求,大力普及《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亂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組織開展了“營造生態(tài)綠縣,保護動物回家路”“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巡山清套清網(wǎng)”等系列活動,提高全民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形成了人人參與、積極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有效地保護了野生動物資源,促進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局面。
丹巴縣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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